根據我國相關法律法規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總署與委內瑞拉玻利瓦爾共和國人民政權農業生產和土地部關于委內瑞拉咖啡豆輸華植物檢疫要求規定,即日起,允許符合以下相關要求的委內瑞拉咖啡豆進口:
為進一步提高貿易便利化水平,促進外貿穩規模優結構,海關總署于2023年8月30日發布海關總署公告〔2023〕108號(關于調整進口鉛礦砂及其精礦、鋅礦砂及其精礦檢驗監管方式的公告),決定對進口鉛礦砂及其精礦、鋅礦砂及其精礦檢驗監管模式進行調整優化,自2023年9月1日起施行。為使行政相對人和社會各界準確理解本次檢驗監管模式調整的內容,現就有關問題解讀如下:
根據國務院聯防聯控機制有關部署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境衛生檢疫法》等法律法規規定,自2023年8月30日零時起(當地時間),入境人員向海關進行健康申報時,無需申報行前48小時新型冠狀病毒核酸或抗原檢測結果。
進口南非鮮食鱷梨植物檢疫要求
為全面防范日本福島核污染水排海對食品安全造成的放射性污染風險,保護中國消費者健康,確保進口食品安全,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及其實施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進出口食品安全管理辦法》有關規定,以及世界貿易組織《實施衛生與植物衛生措施協定》有關規定,海關總署決定自2023年8月24日(含)起全面暫停進口原產地為日本的水產品(含食用水生動物)。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反傾銷條例》的規定,國務院關稅稅則委員會決定自2023年8月15日起,對進口原產于臺灣地區的聚碳酸酯(稅則號列:39074000)實施臨時反傾銷措施。商務部發布2023年第30號公告,明確實施臨時反傾銷措施產品的具體商品范圍。為實施上述貿易救濟措施,現就有關商品編號申報要求公告如下
根據我國相關法律法規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總署與巴基斯坦伊斯蘭共和國國家食品安全與研究部關于巴基斯坦干辣椒輸華植物檢疫要求的規定,即日起,允許符合以下相關要求的巴基斯坦干辣椒進口。
根據我國相關法律法規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總署與印度尼西亞共和國農業部關于印度尼西亞天竺黃輸華植物檢疫要求的規定,即日起,允許符合以下相關要求的印度尼西亞天竺黃進口。
根據我國相關法律法規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總署與印度尼西亞共和國(以下簡稱印尼)農業部關于印尼魔芋粉輸華檢驗檢疫要求的規定,即日起,允許符合以下相關要求的印尼魔芋粉進口
為便于進出口貨物的收發貨人及其代理人正確申報商品歸類事項,保證海關商品歸類的統一,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進出口貨物商品歸類管理規定》(海關總署令第252號公布)有關規定,海關總署制定了有關商品歸類決定(見附件1)。同時,根據我國進出口商品及國際貿易實際,將世界海關組織協調制度委員會的部分商品歸類意見轉化為商品歸類決定(見附件2)并予以公布。
根據我國相關法律法規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總署和蒙古國海關總局關于蒙古國輸華屠宰用綿羊和山羊的檢疫和衛生要求的規定,即日起,允許符合相關要求的蒙古輸華屠宰用綿羊和山羊進口
根據我國相關法律法規與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總署和馬達加斯加共和國農業和畜牧業部有關中國從馬達加斯加進口綿羊和山羊肉(以下簡稱“羊肉”)檢驗檢疫和獸醫衛生要求的規定,即日起,允許符合相關要求的馬達加斯加羊肉進口。